时间:2020-06-29 点击: 次 来源:不详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4月2日,江西省公安厅举行督察专员聘任仪式,为首批7位受聘督察专员颁发聘书。 江西警方供图 中新网南昌4月2日电 (记者 王剑)江西省公安厅2日举行督察专员聘任仪式,为首批7位受聘督察专员颁发聘书。江西警方将探索定点派驻督察和“一事一授权”专项督察等模式,提高督察工作针对性实效性。 江西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改革创新督察工作机制,组建督察委员会、建立督察专员制度,对破解督察力量资源分散等问题,构建具有公安特色的大监督格局,提升督察督办工作效能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此次聘任仪式,标志着江西全省公安督察工作机制改革迈出了坚实一步。 江西省副省长、公安厅长、督察长、督察委员会主任秦义当日表示,受聘专员要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,在新的工作岗位作出新的贡献。要明督明察,聚焦“两个维护”和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执行情况开展督察,围绕公安厅党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督察,着眼纵深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和“警风建设年”活动跟进督察,切实履行好抓监督、促落实、正警风等职责,做到一督到底、务求实效。 “督察专员要敢督敢察,发扬斗争精神,坚持敢抓敢管、严抓严管,敢于坚持原则、动真碰硬,对歪风邪气敢于‘亮剑’、坚决斗争,确保公安厅党委决策部署有人问有人盯有人管。”秦义认为,督察专员要善督善察,深入学习钻研政治理论、公安业务、督察业务,积极创新督察方式方法,探索定点派驻督察和“一事一授权”专项督察等模式,运用网上视频巡察、大数据智能监测预警等多种手段开展督察,提高督察工作针对性实效性。 秦义要求,全省各地各警种各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督察专员履职,自觉接受监督,提升督察工作质效,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。 |